茂名市工商联推荐广东省工商联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公示通告23
发表时间:2023-11-20 16:55 茂名市工商联推荐广东省工商联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公示通告
根据广东省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预通知》(粤工商联发〔2023〕48号)有关要求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充分考虑基层单位的代表性和个人的先进性,做到统筹兼顾,强化示范引领。经省工商联初审后,市工商联党组研究决定,推荐茂名市工商联会员联络部为“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推荐茂名市电白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彩燕为“全省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对象,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工商联党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3.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止。 4. 受理单位:茂名市工商联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一路25号民主大楼3楼 邮政编码:525000 电话:2811783 电子信箱:mmsgs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