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5 年)》的通知243
发表时间:2021-05-24 10:55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茂名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2025 年)》的通知 茂发〔2021〕5 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茂各单位: 《茂名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已经市委和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茂 名 市 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23 日 茂名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2025 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方案》和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制造强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抢抓机遇,坚持融入“双区”发展,坚持向海而兴,精准对接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全力以赴发展制造业。到2025年,全市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30%以上,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78%和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5%。巩固提升1个超千亿产业集群(石油化工),打造1个千亿产业集群(绿色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3个超百亿产业集群(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矿产资源加工、先进装备制造及金属加工)。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绿色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加快建设烷烃资源综合利用、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电子材料和印刷线路板产业园等重点项目,以丙烷脱氢、乙烯为龙头发展聚丙烯、三元共聚、乙烯下游深加工产业链;以聚丙烯、环氧丙烷、苯酚/丙酮、苯乙烯、丙烯腈、丙烯酸及下游产品,构建新材料加工、复配产业体系;以高性能、多功能、高端化、绿色化为方向,延伸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化工新材料,打造产品结构合理、安全环保水平先进、附加值高、综合竞争力强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区。 (二)支持传统制造业升级发展。推动石油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加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强链、延链、优链、补链、建链,推动产业链从粗加工向研发和销售两端延伸。各地集中资源要素培育2-3个工业主导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引导石化、鞣革、铸造等产业链配套企业进入专业园区,集中治理,集聚发展。 (三)培育发展氢能产业。依托我市氢气资源丰富、制氢用氢技术成熟、经验丰富的优势,以滨海新区作为发展氢能上游产业和氢气化工产业的核心区域,以高新区、茂南区作为发展氢能汽车、燃料电池及装备制造等氢能下游产业的核心区域,推动氢能在化工、交通、储能、农业、港口五大领域深度应用,大力发展氢能供给、氢能化工、储氢装备制造、氢能源汽车(船舶)及燃料电池等产业,建设粤西氢能制储运产业集聚区、氢气化工示范区、氢能和燃料电池发展先行区。 (四)培育发展临港产业。依托深水大港发展石化后续加工和精深加工,拉伸延长石化产业链,打造世界级临海石化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石化装备、电力能源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大力提升船舶生产和配套设备自主品牌开发能力。加快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业,积极开发海洋保健品和功能食品,提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生产装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五)推动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上云上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产业示范基地。加快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展5G+智能制造、5G+超高清视频、5G+无人驾驶等定制化网络建设。全力建设水东湾海陆空数字化全景应用试验区,打造移动物联网全景应用标杆工程,带动5G系统研发及终端设备产业发展。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六)大力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传统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等领域攻克一批重大技术难题,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支持重大平台、重点企业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突破企业和行业“卡脖子”技术瓶颈。 (七)高标准建设科技创新载体。积极打造“双区”科技项目中试基地、孵化基地和生产基地,推动更多省级实验室落户我市。依托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实施好省新一轮“扬帆计划”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人才振兴项目。高标准建设广东茂名协同创新中心,依托东华能源·霍尼韦尔UOP打造烯烃下游产业创新技术平台。推动建设大学科技园、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和茂名国家高新区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中试基地。高标准建设“两本四专”高校,支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建立研究生联合培育基地,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和基础应用研究基地。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八)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挥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撬动作用,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在茂名孵化育成转化。建立制造业科技项目库,精准扶持一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制造业项目。紧抓“卡脖子”技术攻坚和关键科研成果中试放大两大关键环节,依托茂名国家高新区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中试基地,建成一批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加速先进制造业高技术成果在茂名落地转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四、培育高素质市场主体 (九)大力培育制造业骨干企业。重点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打造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对大型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案,落实市重点支持骨干企业服务官制度,提供保姆式服务,加大扩产增效、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 (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道路。强化“个转企、小升规”,执行省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对标省级奖励实行1:1奖补;对上规后的第一、第二年实现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度增长50%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每年再奖励10万元。营造维护规上企业权益的良好环境,对规上企业采取关停处理等措施的,有关处理决定及依据要及时报企业所在县级政府和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鼓励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培育制造业上市后备企业,落实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强化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茂名运营中心作用,为企业提供政策发布、孵化培育、股权债券融资、股改推介等一站式服务。 (十二)强化制造业质量品牌建设。强化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及上下游产业链质量协同机制。推动实施制造业行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对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产业集群联盟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开展专利布局和专利成果转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注册和商标运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十三)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弘扬“好心、务实、创新、共赢”的新时代茂商精神,引导企业家聚焦实业、守法经营、回报社会。实施“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企业领军人才队伍;实施“匠心茂名”人才计划,树立新时代创新型优秀工匠人才典型。构建法治化良好营商环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 五、推动产业载体提质增效 (十四)集中力量打造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全力推动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申报省级产业园,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依托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网络技术,打造智慧园区。以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龙头,围绕丙烯、乙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丁二烯、氢气等开展招商引资,培育发展化工新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3D打印材料、氢能源等新兴产业,打造国家级新型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十五)打造特色专业园区。紧抓省培育战略性产业集群机遇,出台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打造一批省级特色工业园。支持各地制订发展特色产业政策,建立特色产业项目库,开展特色产业招商引资。支持各地以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产业联盟为主体,创建特色品牌园区。 (十六)推动工业园区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绩效考核。按程序将工业集聚区申请纳入省级产业园管理,拓展省惠企政策空间。推动“七通一平”建设和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改善园区周边交通环境和生活服务配套条件。推进园区热电联供、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垃圾无公害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优先推进5G在园区布网应用,打造“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支持各地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建设。 (十七)提升县域副中心产业承载力。深入研究县域副中心产业布局,准确定位副中心产业发展方向,大力支持建设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特色优势制造业。加大县域副中心交通、能源、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进一步拓宽县域工业的发展空间。 六、推动高水平产业区域合作 (十八)深化制造业区域性合作。以融入双区为动力,发挥“湾+带”联动优势,探索“双区总部+茂名基地”“双区研发+茂名生产”等产业共建模式。以湛茂阳协同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契机,推动建立三地制造业分工合作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区域性产业协同体系。努力争取将茂湛炼化一体化基地列入国家石化产业基地。 (十九)加速推动制造业招商引资。借助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省贸促会、香港贸易发展局等优质合作平台资源,用好招商项目信息,提高招商实效和精准度。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策划包装,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链主”,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加强制造业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速度。简化制造业项目报批报建等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持续优化服务。 七、强化全方位要素保障 (二十)强化工业项目用地供给保障。将工业园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制造业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各区(县级市)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储备土地用于保障工业企业用地需求,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土地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发展。建立健全执行土地利用约束机制,制造业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须明确约定投资、产出额度和亩均产值、税收等条款,切实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工改商”“工改住”,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者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的,由各地政府依法收回,并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 (二十一)强化人才支撑。面向全球引进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企业培育领军人才、市管优秀专家及拔尖人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实施“广东技工”工程,建立一支品质过硬、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为制造业人才及家属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人才对就业、入户、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的后顾之忧。 (二十二)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适当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给予重大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信贷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 (二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建设“好心茂名,法治之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超过1个工作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推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广企业服务官制度,定期开展挂钩服务企业活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惠企措施。 (二十四)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谋划推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地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完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机制。 (二十五)强化考核、督查抓落实机制。适度提高促进制造业发展指标在《茂名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权重,逐步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本实施意见实施后,各责任牵头单位3个月内制定工作细则;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措施。各责任牵头部门负责对各地跟踪考评,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收集汇总考评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