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21
发表时间:2022-08-03 10:13 为依法推进我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司法局、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工商业联合会、茂名海关、茂名海警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茂名市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制定的《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拟向全市公开选任人员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有兴趣的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选任范围 茂名地区范围内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相关领域包括劳动安全类、市场经营类、环境资源类、金融税务类、网络安全类、知识产权类等。)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二)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人员名录库: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2.近三年内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惩戒的; 3.被列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禁入名单的; 4.具有其他不宜履职的情形。 三、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 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四、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期入库人选的聘期至2026年9月。 五、选任程序 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材料审核、组织考察、初定人选、公示监督、确定人选、颁发证书等程序组织实施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工作。 六、选任名额 此次拟选任不少于50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加入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七、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自荐或单位推荐的专业人员于2022年8月11日前填写好《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将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pdf版本及个人执业(专业)证书、工作考核证明、相关专业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mmsgsl@163.com,联系人:刘春玲,18316601354。 附件: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
茂名市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代章) 2022年8月3日 |